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签订婚车租赁合同常见陷阱

车租赁合同陷阱1、高额订金

 

  按《合同法》《担保法》对定金有明确的定义,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%,有些公司收取订金高达30%,甚至50%,这是不合理的,虽然看似没有吃亏上当,但是一旦出现意外情况,这就是要打水漂了。

 

  车租赁合同陷阱2、合同日期

 

  条款上注明:“承租方必须按约还车,否则将收取违约金。”小心这句话,有些租车公司,在合同上咬文嚼字,按约还车,早了也不行,晚了也不行。

 

  车租赁合同陷阱3、验车陷阱

 

  出借时掩盖伤痕,故障,特别是冷冻液、润滑油、制动液、电瓶和传动系统等较难发现问题的地方,验车时将责任推给顾客,索要赔偿。

 

  车租赁合同陷阱4、保险转嫁

 

  通过小条款,例如租车时间不足15天,低于2000以下的小额赔偿,需要雇主自理。租车公司通过这些手段逃避风险,大额赔偿保险公司买单,小额赔偿雇主买单,达到自己无风险的地步,实在令人气恼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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